Injustice and Intimidation: The Dark Truth Behind My Legal Fight in Taiwan

不公與恫嚇:我在台灣法律抗爭背後的黑暗真相


司法體系
一個司法體系,面對有關安全、相稱性與程序公平的可信證據,應該花多長時間來處理?

一項
有憑有據的請求

,請求進行獨立的法律與公共利益審查

從這裡開始(2–3 分鐘)

本頁的編排方式,是為了方便記者、法律專業人士及公共利益審閱者快速瀏覽。完整的檔案量很大;以下各項提供了通往核心議題的最快路徑。

  • 1) 下載完整紀錄(選擇性):一個包含 345+ 個檔案的資料夾(官方函文與法院文件)。
  • 2) 需要審視的核心議題:整個程序與結果,是否體現了程序明確性、相稱性,以及對安全背景的公平考量。
  • 3) 我的請求:請對這份紀錄進行獨立審查,檢視其程序公平與相稱性,並特別關注背景脈絡是如何被評估的。
擔憂

困惑 驚訝 問號 茫然 思考 震驚

一份有文件可查的紀錄,到了什麼程度,才應依據正當程序與相稱性原則接受獨立審查?

證據概覽


2024 年 10 月 20 日,

在等待上訴獲得實質審查數個月後,我收到一份通知,我的理解是它傳達了一個結論,同時又暗示可能還有其他程序步驟。這種表面上已成定局、卻又仍有後續程序的組合,引發了我對程序明確性的疑慮。我也不確定,當先前提交的資料在我的理解中並未獲得實質處理時,新增的證據將如何被評估。

調解場合 調解場合影片

提供了與我當時恐懼與急迫心情相關的背景資訊,也就是這場糾紛發生之際。在我的檔案中,我列出了證人以及我認為足以佐證安全背景的影音資料。我也記錄了部分背景資料被視為與案情沒有直接關聯。這些情況,引發了關於決策過程中如何評估背景脈絡的疑問。

同一時期,我收到一份通知,內容提及一個出庭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我曾試圖釐清這項程序的性質,以及它是與既有案件有關,還是另一項獨立的行動。當時我無法得到明確的指引。對任何人而言——尤其是外籍居民——對法律義務及國際旅行後果的不確定,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困擾。

我的請求:我謹邀請各界對完整紀錄進行獨立審查,以評估整個程序與結果,是否體現了 (a) 程序公平、(b) 相稱性,以及 (c) 對背景脈絡與佐證證據的適當考量。

當一再收到的官方通知,在意義或後果上仍然不清楚時,何時會有造成不必要的程序負擔或心理壓力的風險?

這段期間,我缺乏聘請私人律師所需的經濟能力,只能仰賴他人有限的協助。對我的生活穩定與生計所造成的累積影響相當嚴重。


台灣法律 承認背景脈絡的重要性

我的立場並不是法律缺乏權威,而是其原則要求對背景脈絡審慎考量,特別是在恐懼、必要性、意圖及相稱性可能具有相關性的情況下。各國法律體系都是透過針對個案事實的司法分析來評估這些問題。

背景說明(供律師評估,並非法律結論):我提出「必要性/強制/相稱性」,是作為實務上的概念,供獨立審閱者對照文件紀錄來檢驗,而不是作為確定的法律認定。

儘管我尋求了多種協助管道,法律扶助機構仍一再拒絕我。雖然這場糾紛本身看似範圍有限,但其實際後果卻改變了我的一生。 祈禱的雙手


公共利益考量

隨著時間過去,我在讓各方就背景脈絡、必要性與相稱性的疑慮作出實質回應上,遭遇了相當大的困難。我提出這份陳述,並非作為定論,而是請求各界仔細審視程序上的保障是否如預期般運作。

我並不主張任何機構都是一律如此行事。我記錄的是我作為外籍居民,在語言協助有限、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付複雜程序的經驗。


案件檔案 襯衫

我的檔案內容包含超過 345+ 個檔案,主要是官方函文與法院文件。提供這些資料,是為了讓各界獨立檢驗整個程序與結果是否與情況相稱。


從 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345+ 個檔案與文件

文件

就我的案件而言,司法程序引發了以下疑慮:

  • 依我的經驗,我住處的安全與隱私疑慮並未被視為緊急。
  • 與財產出入有關的安保問題被評估為輕微。
  • 我所陳述的人身安全恐懼並未被視為具有法律上的關聯。
  • 契約糾紛的處理方式,在我看來與文件所載的情況不一致。
  • 對我生計與生活穩定所造成的困難,並未被賦予重大的分量。
  • 關於國際旅行限制的說明,並非始終都能取得。
  • 一次短暫公開文件的行為,被視為比周邊的安全背景更為重要。
  • 因這個程序所造成的財務損失,並未被視為重大。
  • 程序上的義務有時要到程序後期才變得明確。
  • 行政上的互動有時顯得流於形式,而非提供協助。
  • 儘管有文件證明的困難,刑罰的嚴重程度仍因被認為缺乏悔意而加重。

這些疑慮涉及相稱性、程序公平,以及司法裁量中人道裁量的運用。


10 月 20 日的郵件——文件參考: 通知

我附上這份參考文件,是為了協助讀者理解我為何覺得程序含糊不清。我在此並非提供法律建議或期限推估。我的請求是,請就這份文件及周邊的紀錄,審視其明確性、公平性與相稱性。

  • 文件:法院通知/函文(如上所示)
  • 所提出的問題:這份通知似乎傳達了一個結論,同時又暗示可能還有進一步的程序。
  • 我為何附上這份文件:以支持我對程序明確性與相稱性進行獨立審查的請求。

……而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
我收到了這封郵件:

信封     郵件第 1 頁     郵件第 2 頁

程序不透明的示例 勾選

螢幕截圖 問號

我為何附上這個:我收到的文件,即使在當地人與翻譯工具的協助下,往往仍很難解讀。為了說明這一點,我請一個 AI 語言模型摘要這份通知看起來要求什麼。這並非作為法律建議,內容也可能不完整。我附上它,是要說明收件人多麼容易對文件的意義、義務與後果仍然感到不確定。

AI 摘要(僅作說明,不具權威性):
  • 這份通知看起來是與既有案件有關的法院官方文書。
  • 它似乎要求在指定時間前作出回應或採取行動,但在沒有完整背景的情況下,確切的要求可能並不清楚。
  • 期限與程序各不相同;必須由發出通知的機關作出官方澄清,才能確認義務。
  • 在沒有清楚易懂的白話指引的情況下,收件人有理由對必須做什麼、何時之前要做仍感到不確定。

核心疑慮:當一個官方體系一再送達難以解讀的通知——特別是對面臨語言障礙、又難以取得律師協助的外籍居民而言——結果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壓力與實際的困難。一個公平的程序,應該讓義務易於理解、方便取得,並且清楚可執行。

納入這一節,是為了支持我對程序明確性、相稱性,以及保障機制是否如預期運作進行獨立審查的請求。


監獄圖片 家庭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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