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正與威嚇:揭露我在台灣法律鬥爭背後的黑暗真相
分享

一個司法系統,面對與安全、比例原則、程序公平相關的可信證據,應該花多久時間才算合理?
一項
以證據為基礎
請求獨立法律與公共利益審查的正式請求
從這裡開始(2–3 分鐘)
本頁面以「快速審閱」為設計目標,供記者、法律專業人士與公共利益審閱者使用。完整檔案庫內容龐大;以下三點提供最直接、最省時間的路徑,聚焦核心問題。
- 1)下載完整紀錄(非必須):包含 345+ 份檔案的資料夾(主要為官方往返文件與法院文件)。
- 2)建議優先檢閱的核心議題:程序與結果是否符合程序清晰性、比例原則,以及是否對安全情境給予公平且適當的考量。
- 3)我所提出的請求:請獨立審閱完整紀錄,評估程序公平與比例原則,並檢視案件脈絡如何被評價與納入考量。
一份具備文件佐證的紀錄,在何種程度上足以合理促成依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進行的獨立審查?
2024 年 10 月 20 日,
在等待我的上訴獲得實質審查數月後,我收到一份通知;我理解該通知一方面傳達某種結論,另一方面又暗示可能仍存在後續程序步驟。這種「看似已終結」但「仍似乎要繼續」的並存狀態,讓我對程序清晰性產生疑慮。此外,在我先前提交的材料依我理解並未獲得實質處理的情況下,我也難以確定「後續補充的證據」將如何被評估。
調解事件影片
該影片提供了與我在租屋爭議當時的恐懼與急迫狀態相關的情境資訊。在我的檔案庫中,我亦引用證人以及音訊/影片等材料,作為我認為可佐證安全情境的證據。同時,我也記錄了某些情境材料被視為「非直接相關」的情況。這些狀況引發了:在決策過程中,案件脈絡究竟如何被評估與納入考量?
同一時期,我也收到一份通知,提及一個出庭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我試圖釐清該程序的性質,以及它是既有案件的延伸,或是另案處理。但當時我未能獲得明確指引。對任何人而言——尤其是外籍居留者——若無法清楚掌握法律義務與跨境移動可能造成的後果,都可能帶來重大壓力與實質困境。
我的請求:我謹此敬請對完整紀錄進行獨立審查,以評估程序與結果是否體現:(a)程序公平,(b)比例原則,(c)對案件脈絡與佐證材料的適當考量。
當官方通知的意義或後果反覆不清時,是否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程序負擔或心理壓力?
在此期間,我缺乏足以聘請私人律師的財務資源,只能仰賴他人有限的協助。這對我的生活穩定與生計造成了顯著且累積性的衝擊。
台灣法律 承認「脈絡」的重要性
我的立場並非否認法律的效力,而是認為其原則需要對案件脈絡做出審慎評估,特別是在恐懼、必要性、意圖與比例原則等因素可能具有關聯時。國際上,多數法治體系都會透過具體事實審查來評估此類問題。
儘管我嘗試尋求多方協助,我仍多次遭法律扶助服務拒絕。即使爭議本身在表面上可能顯得範圍有限,其實際後果卻改變了我的人生。
公共利益面向
隨時間推移,我在取得與脈絡、必要性與比例原則相關的實質回應方面,遭遇顯著困難。我呈現此一紀錄並非作為定論,而是請求審慎檢視:程序保障是否如其設計般運作。
我不主張任何機構必然一致地採取某種作法。我僅記錄我作為外籍居留者,在語言可近性與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面對複雜程序時的親身經驗。
案件檔案庫
我的檔案庫包含超過 345+ 份檔案,主要為官方往返文件與法院文件。提供這些材料,是為了讓獨立審閱者得以檢視:程序與結果是否與案件情境相稱、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自 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
345+ 份檔案與文件
就我的案件而言,司法程序引發以下疑慮:
- 依我經驗,住處的安全與隱私疑慮並未被視為緊急事項。
- 與出入安全相關的問題被評估為「輕微」。
- 我所陳述的個人安全恐懼,未被視為具有法律上的關聯性。
- 契約爭議的處理方式,在我看來與文件所呈現的情況不一致。
- 對我的生計與生活穩定造成的困難,未被賦予足夠份量。
- 關於跨境/出入境後果的清晰資訊,並非一貫可得。
- 一份文件的短暫揭露,被視為足以凌駕周遭的安全情境。
- 程序造成的財務損失未被視為重要因素。
- 某些程序義務直到流程後期才變得清楚。
- 部分行政互動在感受上偏向形式化而非協助性。
- 即使存在文件所示的困難情況,刑度仍因被認為「缺乏悔意」而加重。
上述疑慮涉及比例原則、程序公平,以及司法決策中人道裁量的適用方式。
10 月 20 日郵件 — 文件參照:
我提供此文件參照,是為了讓讀者理解我為何感到程序意義不明。我在此不提供法律建議,也不猜測任何期限。我的請求是:請將該文件與其周邊紀錄一併審閱,以評估其清晰性、公平性與比例原則。
- 文件:法院通知/往返函件(如上圖所示)
- 提出的問題:該通知看似傳達結論,但同時又暗示可能仍有後續程序。
- 我為何納入:用以支持我對「程序清晰性」與「比例原則」進行獨立審閱的請求。
……而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
我收到這封郵件:
程序不透明的示例
我為何納入此段:即使在當地人士協助與翻譯工具之下,我收到的文件仍常難以解讀。為了呈現這種困難,我請一個 AI 語言模型摘要該通知看似要求的內容。此摘要不構成法律建議,也可能不完整;我僅用它來說明:收件者如何很容易在「意義、義務與後果」上持續不確定。
- 該通知看似為法院的正式文件,與既有案件相關。
- 它似乎要求在特定時間前採取回覆或行動,但缺乏完整脈絡時,具體要求可能不明確。
- 期限與程序可能依案件而不同;應由出具通知之機關提供正式釐清以確認義務。
- 在缺乏清楚的白話指引時,收件者可能合理地無法確定「要做什麼」以及「何時之前必須完成」。
核心疑慮:當官方系統反覆送達難以解讀的通知——尤其對於面臨語言障礙、且難以取得律師協助的外籍居留者——可能導致不必要的心理壓力與實務困難。公平的程序應使義務可理解、可近,且具體可執行。
本段落用以支持我對程序清晰性、比例原則,以及程序保障是否如其設計般運作的獨立審閱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