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ack of Protection and Judicial Misuse: A Call for Reform

保護缺失與司法濫用:改革的呼籲

一位在台灣被背叛的外國投資者的故事

我今天以一個曾深愛台灣的人寫下這篇文章——一個我曾信任、投資並在此生活了十多年的國家。我的故事不僅僅是個人痛苦,也是對一個讓我這個外國人感到震驚和羞愧的體系的嚴厲控訴。

四年前,我不知不覺地陷入了一個房東詐騙,最終摧毀了我的生計,並迫使我在被監禁的威脅下逃離台灣。事實很簡單:我在台中租了一處房產,房東公然違反了合同條款——未能提供基本的安全措施,如可鎖的門和正常運作的鐵門。當我試圖讓他們負責時,他們利用司法系統作為武器來讓我噤聲。

出於沮喪和對自身安全的恐懼,我曾短暫地在網上分享了租賃合同(僅兩天)——這是為了記錄他們的違規行為的絕望嘗試。我在他們的威脅下立即將其刪除,並深表歉意,認為事情會就此結束。但並非如此。那一刻成了他們不斷對我施壓的工具。

儘管有壓倒性的證據——視頻、五位證人和不可否認的合同違規——法院無視了我的辯護。我沒有資源聘請律師,但我相信真相會勝出。我錯了。法律系統忽視了所有可能支持我的證據,而是緊抓著我曾短暫分享合同這一「不可原諒的罪行」。法律援助五次拒絕了我,理由是「沒有新證據」,彷彿四年的創傷能產生新的東西。

這不是正義。這是系統性的偏見。我被視為外國人而非人——一個被懲罰、羞辱和噤聲的替罪羊。法官們拒絕接受我的證據和真相,這明顯帶有種族主義和腐敗的氣息。

我在那處房產上投資了20萬美元,每月支付28,000元的租金——儘管房東明顯違規。我的畢生積蓄被耗盡。我借錢維持生計。我在法庭上沒有律師代理,懇求一個似乎一心想摧毀我的系統給予公平。最終,我被給予了一個選擇:離開台灣,否則就因為違反一項沒有理性的人會認為是犯罪的法律而面臨六個月的監禁

台灣就是這樣對待外國投資者和教育者的嗎——那些懷著希望、尊重和對國家的熱愛而來的人?我全心投入有效地教授英語,這似乎也是這個系統所怨恨的。如果這種事能發生在我身上,它就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台灣的司法機構和公眾必須認識到,外國人也是人——值得公平、尊重和正義。

四年來,我一直抱著台灣會做正確事情的希望。我錯了。現在,我請求你們幫助我揭露這個可恥的經歷。讓公眾知道我所經歷的事情。這不僅僅是我的鬥爭——這是對一個必須改革的破碎系統的鬥爭,以免他人像我一樣受苦。

完整的故事,包括視頻和文件,可以在這裡看到:iLearn.tw/landlord

對於關心正義和公平的人們,我敦促你們站出來。發聲、抗議、寫作並要求改變。台灣應得到更好的。我們都應得到更好的。

感謝你的閱讀和關心。

誠摯地,
羅斯·克萊恩(Ross Cline)

缺乏保護和司法濫用:改革的呼籲

我在台灣的經歷揭露了司法系統中令人不安的漏洞,法律濫用的防護措施似乎不存在。對我提出的無根據的法律訴訟一再提出——針對多年前解決的小問題——強調了這種失敗。

  1. 沒有證據的誹謗
    提起法律行動的個人沒有證據證明四年前短暫發布的信息對他造成了傷害。內容已被刪除,並立即道歉。為何此案仍在進行中?

  2. 濫用法律程序
    針對這個小問題已提出了三起獨立的刑事案件,這表明了一種騷擾模式。司法機構應認識並解決這種濫用行為。

  3. 心理傷害還是騷擾?
    即使聲稱受到心理傷害,這是否足以證明多年來不斷的法律行動是正當的?在某種程度上,系統必須介入以防止其被濫用。

  4. 系統完整性
    允許像我這樣的無根據案件不受限制地進行,破壞了司法系統的完整性。如果系統可以被用作個人仇恨的武器,這對其公平性有何影響?

這不僅僅是個人不滿;這是對改革的呼籲。當司法系統助長恐嚇而非正義時,它就失去了其目的。台灣的法院必須解決這種公然的濫用,以恢復信任,維護公平和問責的原則。

 

國會審查 PDF 機場協助 PDF
返回博客

發表留言

Registrations and Appoint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