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師再次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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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又發生了
這件事又發生了。
第二則訊息現在已經到了,整體氣息與第一則如出一轍:投入極深、確信滿滿、帶著一種詭異的私人性,而且還一副非得向我解釋「我自己到底是誰」不可的樣子。
這很有用。
不是因為匿名或化名的敵意本身就能證明什麼,也不是因為這世界上戲劇化的來信有多罕見,而是因為重複會讓模式變得清楚。一封奇怪的來文,可以被當成雜訊。兩封,就開始像是一種執著了,而這種執著,若要我想像,倒像是某種穀片殺手會有的那一種。
而執著一旦開始寫起長篇大論,就很難再把它誤認成一般的意見分歧了。這看起來就像是有人嚇到尿褲子才會寫出來的東西。為什麼會有這麼明顯、這麼執迷、毫不掩飾的反應?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推測,如果我是犯了謀殺罪的人,我大概不會把這稱作反應過度,而那也只是其中一種可能而已。這件事的走向,未必只有兩種。也許他只是被自己對我的同性幻想折磨得太深,又夾雜著天主教式的罪惡感,最後那股對我的性衝動終於徹底壓過了理智,成了一齣愛即是恨的戲碼。
我不會點名寄件者。我也不主張自己知道這是誰寫的。我只是記錄一件如今已形成序列的事:第一則訊息,接著第二則訊息,而這兩則都帶著一種如果不是醜惡到這種地步,本來甚至還可以算得上受寵若驚的情緒投入程度。
第二封來文
巫師又寫信來了
我注意到下面這封電子郵件的內容,被零零散散貼成留言,出現在另外三到四篇不同的部落格文章裡,而我已經把它們刪掉了。多少帶點象徵意味,不過時間會說明一切。我也注意到,那些內容正是這封郵件本身的留言,署名是:
寫信給總統電⼦信箱
public_web@oop.gov.tw
我把這些字照原樣一起拿去 Google 搜尋,結果台灣總統府成了第一個結果。根據神諭 ChatGPT 的說法,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電子郵件地址 public_web@oop.gov.tw 也出現在與同一個「寫信給總統」信箱有關、且已被公開索引的確認信或回覆信副本裡,因此進一步把這個查詢和總統府連結了起來。
所以,實際上的解釋是:
- 你的查詢內容包含了官方服務名稱
- 其中也有一個與該服務公開相關的電子郵件地址
- 而總統府官方網域,是同時符合這兩個訊號時最具權威性的頁面
這本身並不能單獨證明任何超出「它與官方『寫信給總統』系統有關聯」之外的事情。它只代表 Google 認為總統府是最符合這些字詞的結果。任何人都可以自稱那就是自己的名字,然後跑來留言;而現在留言在顯示之前都會先經過審核——以防我那位神祕暗戀者又想開始來一點前戲。
至少可以說,還挺令人鼓舞的。總之,繼續往下。
第二則訊息,本質上是在反對氣氛、記憶、悲傷、暗示、語氣,以及我描述一封未經邀請的訊息在抵達當下帶給我何種感受的權利。
它堅稱,一封來自陌生寄件者、裡面充滿高度私人化的確定語氣、輕蔑,以及對我的生活、文字、動機與經驗異常濃厚興趣的訊息,其實根本「沒什麼神祕可言」。
這當然是一種看法。
另一種看法則是,當某個人從迷霧中現身,帶著這麼多敵意,而且功課還先做到了這種程度,任何理性的人都應該停一下。
而且,理性的人也有權注意到那種投入程度。
- 這封訊息不只是反駁我的說法;它還試圖控制我該用什麼情緒框架來看它。
- 它不只是不同意而已;它在責罵、診斷、貶低,還表演出一種權威姿態。
- 它不只是反對論點;它連記憶、風格、悲傷、暗示,甚至整體氛圍本身都要一起反對。
- 最重要的是,它看起來根本放不下。
而現在,我發現如果在這些每一點後面都加上一句「像個殺人犯一樣」,反而還更有說服力,但我們才剛開始而已。
打開電子郵件 點擊以顯示完整訊息 預設保持收合,好讓頁面維持易讀。如果你想查看完整的第二封來文,可以展開它。
寄件者: 陳美玲 <chenmeiling870424@gmail.com>
主旨: Re: URGENT: FORMAL NOTICE REGARDING YOUR CLAIMS AND DEMANDS
日期: 2026 年 4 月 18 日 下午 1:06
收件者: info@ilearn.tw, ross@rosscline.com
針對「我今天收到一封電子郵件」的回應(2026 年 4 月 12 日)
這是對你那篇文章的結構、框架與主張所做的直接回應。目的是為了清楚——不是修辭把戲,不是戲劇表演,也不是那種在內容空洞時,騙子最愛依賴的語言手法。
1. 所謂「神祕電子郵件」的框架
你把那封信寫得好像是憑空出現的一樣——不祥、帶著意圖、毫無來由。天啊。拜託。這裡根本沒有任何神祕之處。你公開陳述你的主張、你的要求、你的不滿的材料多到滿出來。真的就是一大堆——一大堆公開聲明,邀請別人做出回應。
這不是隨機的。這是回應。
把它稱作「神祕」,不是內容,而是框架操作,是敘事把戲,也正是像你這種騙子最愛用來憑空製造懸念的手法。
2. 情緒鋪陳
你從懷舊、失落、對你想念之人的回憶開始。天啊,拜託,那跟這件事根本毫無關係。它的作用是情緒緩衝:軟化讀者、轉移注意、延後正面交鋒。
這不是論證。
這只是呈現。這是修辭把戲——看起來很精緻、會分散注意力,而且毫不相干。
3. 用點名別人來分散注意力
你提到 Michelle、Serhat、Roman,好像把他們搬出來就能增加重量或清晰度。
這些人和本案到底有什麼關係?
和行為本身有什麼關係?
和定罪有什麼關係?
和法律基礎有什麼關係?
答案很簡單:沒有。
這不是證據。這不是論證。這不是脈絡。
這只是拿名字來裝飾場面。
這只是另一層敘事把戲,是騙子最愛用來製造深度幻覺的手法。名字再多,也不等於關聯性就多。
4. 直接把那封信打成有病
你把那封訊息形容成「瘋癲」、「戲劇化」、「偏執」。天啊。拜託。
那根本不是反駁。
那只是轉移焦點。那正是騙子在無法回應實質內容時會做的事。那封信裡有一大堆重點——法律界限、制度限制、清楚邊界。一大堆。
而你完全沒有回應它們。
你只是用語氣和更多把戲把它們打發掉。
5. 你自己的承認
你寫道:「我無法不同意那份清單本身……那些點都算公平。」
再讀一次。
天啊。拜託。
你是在承認那些限制是真的。
你是在承認制度做不到你要求的事。
但你還是繼續要求。
這不是細膩,這是自我矛盾。
6. 你一直在迴避的核心問題
把語氣、敘事和把戲全都剝掉之後,核心問題其實很簡單:
你把包含他人個人資料的租賃契約公開上傳了。
這就是本案的法律基礎。
你沒有否認。你也沒有直接處理。你只是繞著它打轉——談脅迫、加上更多層次、更多解釋。
但你從未正面面對那個行為本身。
天啊。整篇滿滿都是文字,卻對這個事實零正面交鋒。
7. 「脅迫」作為框架
你一再提脅迫。脅迫、脅迫、脅迫。
天啊。拜託。
重複並不會創造效力。
就算脅迫真的存在,也不會自動讓公開他人私人資訊這件事變得合理。
恐懼與脅迫不是萬用凌駕權。
恐懼與脅迫不是空白支票。
恐懼與脅迫不會抹除後果。
有合法途徑。公開個資不是其中之一。你再怎麼反覆提脅迫,也不會讓它變成法律抗辯。
8. 「流亡」與事實
你把自己的處境說成流亡。
天啊。拜託。
那不是流亡。
你犯了罪!你被定罪了!
判決已經作成。
你是在執行前離開的。
那是你的選擇。
把它說成流亡,只是敘事膨脹——又是騙子最愛依賴的重新包裝把戲。
9. 立場上的矛盾
你主張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對待、制度失靈。
但你並不否認那個刑事行為。
天啊。
你不是在說「這件事沒有發生」。
你是在說「這件事不該重要」。
這兩者不是同一回事。再多文字、再多修辭把戲,也無法化解這個矛盾。
10. 策略:轉移焦點
你的回應依賴語氣、幽默、敘事與否定。
真正缺少的,是一大堆核心要件:
沒有法律上的反駁。
沒有事實上的更正。
沒有直接回應。
天啊。拜託。
這就是轉移焦點。
這就是修辭把戲——正是騙子用來逃避實質內容的典型模式。
11. 透過敘事升高層級
你把問題擴張成更大的東西——象徵性的、制度性的。
但界限就在這裡:
再多敘事都改變不了法律現實。
再多脅迫都改變不了法律現實。
再多一大堆文字都改變不了法律現實。
天啊。拜託。
字多不會創造權威。框架再多也不會改變管轄。把戲再多也不會生出原本不存在的結果。
12. 最後的澄清
那封信不是神祕。不是陰謀。也不是騙子的作品。
天啊。
它很直接。
它只在陳述一件事:
這個制度做得到什麼,做不到什麼。
你並沒有反駁這點。
你只是用語氣、敘事和把戲重新包裝它而已。
結論
你的文章裡有一大堆文字。一大堆語氣。一大堆框架。
但沒有一大堆論證。
事實仍然是:
那個行為確實發生了。
定罪也隨之而來。
後果也真實存在。
天啊。拜託。
再多脅迫、再多修辭把戲、再多那種連騙子都會自豪的用字,都改變不了這一點。
事情不會因為描述方式不同就改變。
它只有在事實不同時才會改變。
而事實並沒有不同。
此致
平地巫師協會主席
🧙🪄🕷️🕸️
2026 年 4 月 8 日(週三)16:43,陳美玲 <chenmeiling870424@gmail.com> 寫道:
ROSS CLINE - PERSONA NON GRATA IN TAIWAN
你需要停下來面對現實,因為你現在完全脫離了你正在攻擊的那套制度實際是如何運作的。
你所要求的,不只是脫離現實——而是在根本上就不可能。
你要求的是:
- 總統親自向你道歉,
- 司法機關公開為這次「搞砸」道歉,
- 200 萬新台幣(2,000,000 NTD)賠償,
- 對你前房東作出刑事處罰,
- 以及在法律體系之外扭轉你的處境。
這些要求沒有任何一項有法律依據。這些要求也沒有任何一項是在你所接洽的人權限範圍之內。
總統不能介入法院判決。總統不能推翻你的案件。總統不能命令賠償。總統不能代表法官道歉。這些都是任何民主制度中的基本原則。
而你持續堅持這些要求,恰好證明了你根本不理解你正在批判的制度。
你要求司法道歉,同樣完全脫離現實。
法院從不道歉。永遠不會。
如果有錯誤,那也是透過上訴或法律審查處理——不是因為有人要求,就公開承認自己做錯了什麼。
你要求 200 萬新台幣(2,000,000 NTD),那不是賠償——那只是你自己選的一個數字。
個人的挫折感不會自動產生法律上的權利。
現在來面對你一直在迴避的核心問題:
你之所以被起訴並定罪,是因為你把你的租賃契約公開上傳到網路上,其中包含你房東的個人資訊。
那不是枝節問題。那就是整個案件的基礎。
依據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揭露他人的私人資訊,是一項嚴重違法行為。
法律不允許你透過把別人的個資公開上網來處理糾紛。
你自己也承認,你確實做了導致自己被定罪的那個行為。
這不是冤案。這是你沒有否認的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合法後果。
你把自己的處境描述為「流亡」,也是不正確的。
你不是被流放。你是在法律之下被判刑,而你自己選擇離開。
你對種族歧視的指控,也被你自己有紀錄可查的行為所推翻。
你曾使用種族歧視語言、發表貶抑性言論、做出恐同評論,並且公開以非人化的方式嘲弄他人。這些言論都可在你發表於自己網站(ILEARN.TW)的錄音與影片中找到紀錄。
這些爆炸性發言包括:
- "I WORK LIKE A NIGGER FOR 15 YEARS"
- "SHIT-HOLE COUNTRY"
- "THIRLD WORLD BANANA REPUBLIC SHITHOLE"
- "SOMEONE WITH A TURBAN IN HIS HEAD FROM SOME SHITHOLE COUNTRY IS DRIVING A TAXI FOR SHITHOLE MONEY"
- "THEY ARE ALL GAYS AND THAT'S HOW THEY LEARNED THEIR ENGLISH, THEY LEARN ENGLISH IN A GAY SAUNA AT TAIPEI, HI I'M A BOTTOM, FIRST THING THEY LEARNED TO SAY, TOTAL BOTTOM, HUNGRY BOTTOM"
你也曾對政府人員,包括移民署官員,使用辱罵性語言。
這種行為徹底摧毀了你的可信度。
此外,你的公開發言——包括那些暗示加拿大與台灣之間可能出現地緣政治後果的極端說法——也進一步削弱了你立場的嚴肅性。
同樣也必須清楚指出,這件事中的相關當事人——包括 Bella、Paul,以及 Bella 的丈夫——都是優秀、誠實、傑出、卓越、非凡、出色、上乘、頂尖、無可比擬的台灣人,而他們直接受到了你行為的傷害,現在只是你那些赤裸裸犯罪行為的受害者。
他們不是加害者。他們是你所揭露個資的當事人。
他們才是你犯罪行為的受害者。
這就是法律制度會嚴肅看待這類行為的原因。
傷害是真實存在的,而且影響到的都是真正的人。
你之所以不被認真看待,是因為你的主張缺乏依據。
你不是因為案件很複雜才被忽視。你是因為你所要求的東西根本不存在於法律體系內,才被忽視。
透過網站、社群媒體、公開指控,以及向國際尋求關注來升高這件事,並不會讓你的立場更強。
它只會進一步證明,你並不是在以一種可信或合法的方式處理這件事。
到了這個地步,你根本不是在提出法律論點。
你只是在重複那些根本無法被滿足的要求。
你所要求的任何一項,都不會發生。
不是總統道歉。
不是司法道歉。
不是 200 萬新台幣(2,000,000 NTD)
不是介入。
也不是你想強加到他人身上的懲罰。
如果你繼續走這條路,結果不會有任何改變。
你只會繼續升高,然後繼續得不到任何回應。
如果你真想追求任何現實可行的解決方式,你就必須停止這種做法,改以正當法律機制處理。
否則,你就是在選擇讓自己停留在一個根本不可能產生你所要求結果的位置上。
請你明白,你不屬於台灣。你是一名有前科的罪犯。你拒絕繳罰金、坐牢,或完成社會勞動。你已經不再受到這裡的歡迎。
而且你也是台灣非常糟糕的英文老師範例——不專業、不負責,還宣揚陰謀論和不理性的觀念。任何孩子都不該接觸像你這樣的人。
你和你的男友 Patrick——一位台灣公民——都是令人蒙羞的例子。身為台灣公民,他一路支持你做出這些瘋狂行徑,因此他也應該為支持你這樣的人而被追究責任(撤銷他的台灣國籍)。
留在加拿大,那才是你該待的地方,而且永遠不要再回台灣。
值得注意之處
人們每天都會有不同意見。正常的分歧,通常有它自己的分寸。它提出一個觀點,也許講得不好,然後就走開,去打擾別人了。
這不是那一種。
這種文字不只是想反駁,還想貶低。不只是想回答,還想羞辱。不只是想糾正,還想把任何其他對現實的解讀全部擠到台下去,直到寄件者偏好的那一套劇本成為舞台上唯一剩下的版本。
這就是第一次吸引我注意的地方。
而第二次,這點只變得更加明顯。
寄件者似乎想要的是: 要我接受,一封未經邀請、極度私人化、浸滿輕蔑的訊息,其實完全正常;反而是我察覺到它的異樣,才是真正的問題。
而我實際上注意到的是: 異常的熟悉感、異常的強烈程度、異常的自信,以及異常地無法把事情放下。
這個落差,本身就是故事。
關於「神祕」這件事的一點說明
有人告訴我,這裡根本沒有任何神祕可言。
太好了。如果接下來幾天我看到一隻大狼蛛,那我可能就要開始擔心了。
但話說回來,一個陌生人——或者某個戴著陌生人面具的人——帶著驚人的確定感、近乎總括一切的語言,以及強烈到像是非得把我從我自己的經驗裡重新敘述掉不可的意志闖了進來。如果這不叫神祕,那至少也算是一種投入得極其徹底的嗜好。
還有一點帶著無意識喜感:一個最關鍵之處偏偏拒絕給出清楚答案的人,居然來教訓我什麼叫做「清楚」——而真正能夠讓一切塵埃落定的問題,明明只有一個:究竟,是誰在這裡對我說教? 這是一個魯莽的蠢人?是我想像出來的幻影?是一個同性戀爬蟲變形人?還是別的什麼?
這個省略本身,也有它某種優雅。巫師偏愛披著斗篷登場。
留作紀錄
為免誤會,我在這裡不指認寄件者,也不對寄件者的真實身分作事實主張。我只是記錄一個反覆出現的模式:匿名或化名的訊息,一再出現,而它們的語氣、強度與私人投入程度,任何讀者都可以自行判斷。
🔍 點擊展開 偵探式深度解析:平地巫師那場充滿同性慾暗流的 KKK 崩潰秀
偵探式深度解析:平地巫師那場充滿同性慾暗流的 KKK 崩潰秀
各位鍵盤戰士和立志成為網路警長的人,聽好了。我已經對這封最新傑作做了完整的法證式檢查,來自 chenmeiling870424@gmail.com 的這封信,結果出爐了:不是偽造寄件、不是深層政府陰謀,就只是純度極高的瘋狂而已。
信件標頭一切正常——DKIM、SPF、DMARC 全部綠燈。一個真實存在的(至少理論上有知覺的)人類,親手從 Gmail 按下了送出。唯一的問題是?搜尋這個信箱地址,只會出現一個結果:就是這個小丑寄來我信箱的那兩篇歇斯底里的長篇大論。免洗帳號,確認無誤。恭喜你,天才——你特地開了一個 Gmail,只為了躲在 Google 後面對我大吼大叫,像個懦夫一樣,活像某個補習班版的加拿大殺手,屁股裡還插著魔法掃把,搞些巫毒神叨叨的那一套。
接著就來到了整場秀最精華的部分:署名。「The chairman of the Wizard in the Flat Earth」——還附上巫師帽、蜘蛛網和月亮表情,活像一個剛學會用 Discord 的十二歲小孩。天啊。拜託。這不是筆名。這比較像是精神失調學會使用剪貼圖之後會產生的東西。
正文也更精彩。光是用了十五次「plethora」這個字,還有沒完沒了的「天啊。 Jesus,」,再搭配滿坑滿谷的「rhetorical shenanigans」和「narrative shenanigans」,多到幾乎足以讓同義詞字典自己去報警。這傢伙一方面承認法律上的限制是合理的,一方面又繼續要求我服從那些只存在於他腦袋裡的規則。這根本是瘋子巔峰。
但真正荒唐到好笑的,還在後面。
這位自封的台灣榮譽守護者,整篇信裡用一大堆段落指控我種族歧視、恐同,還有他能 Google 到的各種 -ist 標籤。可與此同時,整封信散發出來的那股能量,簡直燒到可以把 同志大遊行點燃。對另一個男人人生的偏執監控、喘不過氣來似的重複、用條列式呈現的情緒崩潰——兄弟,壁櫥剛剛打來了,它說它想把巫師帽拿回去。如果這個人能把一半用來跟蹤我部落格的時間,拿去檢視一下自己那些被壓抑的傾向,他說不定真的能碰一碰草地,而不是一邊看我的文章一邊自我解決。
再來談談 KKK 那個角度,因為這份諷刺真是太美味了。這傢伙把自己定位成「傑出台灣人」的偉大守護者,一邊狂罵,一邊卻像某個穿著白袍、從香蕉共和國迷路出來的三 K 黨大巫師。他替房東辯護,把他們奉為神聖受害者,要求我永遠流亡,丟出他找得到的所有侮辱字眼,同時又躲在一個拋棄式帳號後面,像整個秘密會所裡最懦弱的那一個。如果三 K 黨有一個由全大寫打字、愛用 plethora、又是深櫃案例在經營的亞洲外展部門,那這位大概就是主席了。
地點呢?清楚得不能再清楚。繁體中文姓名,對台灣租賃法律、移民署,還有那道神聖命令——「留在加拿大,永遠別再回台灣」——展現出雷射般精準的執著。這不是什麼中立旁觀者。這就是一個以台灣為基地的網路酸民(或者乾脆就是與房東一家黏得死死的人),把我的部落格當色情內容在讀。他看到了我 2026 年 4 月 12 日那篇文章,氣到口吐白沫,幾天之內就立刻反擊。專注。執迷。可悲。
把這些小丑妝卸掉之後,剩下的,就是一個躲在免洗 Gmail、巫師帽和同義詞字典後面的可悲壓抑小男人;他自以為自己在伸張正義,同時又偷偷希望有人注意到,他到底有多用力盯著別的男人的事務不放。再想一想,我其實夠理性,知道事情往往就是它看起來的樣子。我不是真的相信巫師存在……但我確實相信,這世上有殺人犯,也有爬蟲變形人。
所以,是的,我今天又收到了一封信。
而「平地巫師主席」再次證明了一件事:比他的地球還扁的,只有他的智識深度——以及,顯然,還有他那些被壓抑的慾望。
把五位證人的證詞、我的安全疑慮,以及全國電視新聞畫面一概斥為「不重要」,那不是司法——那是腐敗、種族偏見,或某種巫師的詛咒。
真正值得尊重的司法體系,理應存在。台灣這套所謂的司法體系,不值得。尊重與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兩者不是同一回事。
我愛台灣,也正因如此,我才會一直敲這面鼓,直到它作為一個經商場所的可信度,不再只是場騙局為止。

寄件者顯然特別受不了氣氛,受不了我提起我想念的人,受不了記憶的存在,也受不了文字不只是像文件櫃一樣分類歸檔這件事。
我不認同那種狹隘的看法。
人本來就有記憶。訊息本來就帶著語氣抵達。悲傷本來就會形塑感知。不安,本身就是一種資訊。讀者有能力觀察的,不只是說了什麼,還包括一個人到底有多迫切地需要別人相信那一套說法。
而最後這點,在這裡尤其重要。
因為如果那套論點真的足夠自給自足,它就不需要這麼多火氣,不需要這麼多輕蔑,也不需要這麼多表演成分。
而它當然也不需要拍續集;但一個連環殺手,顯然往往會被卡在某種進退兩難的處境裡,最後還是忍不住要拍出續集——你很快就會在下面看到。
結尾
所以現在已經有兩封了。
兩份檄文。兩場確定性的表演。兩次未經邀請的狂熱關注。兩次提醒我:在某個地方,有個人已經自封為我語氣的策展人、我悲傷的編輯、我記憶的管理員,以及我到底被允許注意什麼的監督者。
這件事,以它自己那種令人筋疲力盡的方式,反而很說明問題。
我只說一句:當一個人不斷以這種方式反覆出現,真正開始變得有趣的,就不再是那個「糾正」,而是那股「無法停止的衝動」。
至於那樣的心智會產生什麼樣的東西,讀者可以自己判斷。
至於我,我仍然為這份投入而感動。是的,感到不安;但同時也感動。 
神祕無所不在。
打開電子郵件 然後……續集——點擊以展開 4 月 21 日完整訊息 這比再多的贅詞都更能說明問題。如果事情沒有這麼嚴重,我大概會用諷刺和幾張可愛的截圖來回應它。但一個人對我的私人世界表現出如此偏執的關注,同時又小心翼翼地避開那些謀殺指控不碰,這不是古怪,而是令人不安。到了某個時點,它聽起來就不再荒謬,而開始顯得陰森。幸好巫師只是我想像中的產物;因為如果他是真的,我會對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感到非常害怕。
寄件者: 陳美玲 <chenmeiling870424@gmail.com>
主旨: Re: URGENT: FORMAL NOTICE REGARDING YOUR CLAIMS AND DEMANDS
日期: 2026 年 4 月 21 日 下午 12:56
收件者: info@ilearn.tw, ross@rosscline.com
ROSS CLINE - 在台灣不受歡迎的人
你在這裡寫出來的東西(The Wizard writes again)根本不是反駁,而是一連串赤裸裸的轉移焦點,是大量敘事把戲,企圖把一個簡單、可理解的現實埋進噪音、嘲弄和投射之下——天啊、拜託,這根本不是什麼語氣、幻想標籤,或你那種戲劇化執念的問題,而是你拒絕面對的事實,因為你拆解不了它;於是你開始滑向猜測、性化侮辱、輕浮指控,同時完全忽略唯一重要的一點:你把房東的租約上傳到網路上,曝光了對方的個人資料,而你也因此被定罪,並被判六個月徒刑——這才是核心問題,而你根本沒有提出任何東西去挑戰它;你試圖用表演來埋掉這個事實,那不是分析,而是逃避,看起來就像一個已經被逼到極限、只剩靠音量而不是理性來奪回控制感的人;一邊說別人執著,一邊自己寫出這種份量的東西,這就是赤裸裸的投射;而你依賴貼標籤、暗示和誇張的方式,已經不只是空洞,甚至帶著惡意,因為你用人身攻擊取代論證,還把它稱作洞察;把一個法律問題變成嘲弄,好逃避責任,這裡面沒有半點人性,而你把整場戲越搞越大,只會讓人更清楚看見:你的立場根本站不住腳——再多噪音、再多把戲、再多敘事扭曲,都改變不了發生過的事;如果你還有一點自尊和腦子,你就該正面處理;但你選擇了戲碼,而這點非常明顯——給我認真一點,面對現實吧。
你終於他媽的必須明白,Nancy 的角色,加上台灣法律扶助,直接削弱了你的主張——這是一套正式的制度體系,目的是提供公平代理與合法程序,不是你想描繪成的那種漫畫化形象;天啊,把它說得像什麼可疑的東西,不只毫無根據,也完全無視法律扶助存在的目的,那就是要讓爭議透過有結構、人道、而且有法律基礎的方式來處理,而 Nancy 的作法正是如此——專業、以事實為基礎、並且可受檢驗——這和那些試圖把一切輕描淡寫掉的敘事扭曲與把戲,形成了鮮明對比。
所以到今天為止,正式版本到底是哪一個?你把租約上傳了一天?兩天?四天?還是我們每講一次故事,就隨便挑一個數字?
再來就是那個網站(https://ilearn.tw/)——天啊,拜託——被包裝得好像是一個全球平台,可那些所謂的國際學生到底在哪裡?有多少人?證據又在哪?因為從外面看起來,它不像一個正經的教育事業,反而更像一個自我迴音室加騙局。至於那個 YouTube 頻道,也幫不上忙——那些影片都有一種同樣詭異、破碎的調性,話題跳來跳去,口氣倒是絕對肯定,但幾乎沒有任何根據,一下扯平地球,一下扯恐龍,一下扯 COVID,卻沒有任何可信支撐。那不是洞見,那是表演——一連串被氣氛包裝起來的自信斷言,滿滿都是主張,卻沒有任何實質內容作為依據。
還有,你猜怎樣,老兄?你知道現在哪一扇門被鎖上了嗎??台灣這扇門!門閂全部重重落下,鋼鍊一層層扣緊,加固的鎖一層疊一層,密碼鎖上鎖,門栓深深打進去,從各個角度徹底封死。什麼都不會打開,什麼都不會移動——所以別再演戲了,接受現實吧。
還有,讓你知道一聲,我的好友 Linda Gail Arrigo 真心認為你瘋了——整件事帶給你的精神痛苦,已經到了任何理性的人都難以理解的程度。她認為你的主張,最好聽的說法叫輕率,難聽一點就是惡意,而且明顯完全不顧什麼叫做人性、什麼叫做腳踏實地。在她看來,任何一個真正無辜、還有一點自尊和腦子的人,都會退一步重新想清楚。說真的,她也快被搞瘋了,因為這一切根本說不通,她一直在說:給我認真一點,面對現實吧。照這樣下去,你不會得到平反。
你身邊圍繞的都是犯罪朋友,像 Sam Koshiri,還有另一個因強暴被判五年的朋友;你周圍都是這種人,所以也就等同於你的犯罪行為。
你最好明白這一點:你曾經在台灣所知道的每一扇門,如今都已經悄悄地、明確地關上了。流言已經擴散,耳語變成確信,直到你的名字帶上了一種沒有任何機構願意承擔的重量。教室、辦公室、機會的走廊——一扇一扇,現在都對你沉默了。而如果你敢自己去看,那一切的記錄都還在那裡,冰冷地、不眨眼地等著你。
你可以在這裡查看你的狀態: https://tw.forumosa.com/t/ilearn-tw-is-this-for-real/190507
你終於該明白:
BELLA 贏了。台灣司法體系贏了。PAUL 贏了。Bella 的丈夫站到了勝利的一邊。
台灣站起來了。巫師撐下來了。移民署勝利了。
所有人都贏了——除了你。
ILEARN.TW 倒下了。Ross Cline 倒下了。甚至加拿大在這個故事裡也逐漸黯淡。
而到了最後,毫無疑問、無可否認地——
是台灣贏了。
至於我,我一天比一天更興旺、更狂喜——因為台灣終於沒有你了。每一天,我都像在進行某種靜默儀式與低語獻祭那樣,虔誠地感謝每一位神、巫師與女巫,只為紀念你終於從台灣消失的那一刻。
留在加拿大吧。
神祕正在消退。
《巫師》.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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