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與訪談資料 — 柯受恩 Ross Cline
媒體與訪談資料
Ross Cline 柯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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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秒,2026年9月攝於金邊。影片為英語。
影片內容逐字稿(英文)
My name is Ross Cline. In 2019, during a dispute with my landlord in Taiwan, I posted my own signed lease online for two days. I do not dispute that. Taiwan enforces its privacy law criminally, and I was sentenced to six months in prison. I cannot read Chinese. Taiwan's own law required a court interpreter for me. Across four years, no interpreter was ever appointed and no document was translated. Taiwan's Supreme Prosecutors Office confirmed both facts in writing in December 2025, and in the same letter refused to reopen the case. My summons literally says: if you do not read Chinese, bring your own translator. My only interpreter was a chatbot. I now live in Phnom Penh, because going home means prison. I am not asking you to say a court was wrong. I am asking for thirty minutes on your show to walk through the documents. Everything is at rosscline.com/pages/press.
更正(2026年9月20日)。本影片係在本人核對法院卷宗之前錄製,其中兩點不夠精確,以下書面內容為核對後之現行版本:法院認定之時間為2021年而非2019年;通譯亦非完全欠缺。部分庭期完全無通譯,其他庭期之具結通譯依本人所述僅傳譯所言之一小部分,訴訟文書則從未翻譯。最高檢察署對此未予爭執,影片中「確認」一詞言過其實。
我是誰
我是柯受恩(Ross Cline),加拿大新布藍茲維省鹿島人。我在台中經營英語補習班十五年,教過上千個台灣孩子,愛台灣愛到曾認真辦理歸化。我現在住在柬埔寨金邊,因為回台灣就意味著入獄。我想家。我的乾兒子在台中,我已經兩年沒見到他;把我當成家人的朋友也都在那裡。我想回家,但我不想帶著一本我讀不懂、也從來沒有人為我翻譯的判決回去。
六十秒看懂這個故事
法院認定:2021年租屋糾紛期間,我將載有房東個人資料的文件(含租約)上傳網路,部分內容數月後仍可見;我自己的說法是租約上網約兩天,就此聲請傳喚的證人無一獲傳。台灣以刑罰執行個人資料保護法:有期徒刑六個月,2024年10月最高法院定讞。判決書從未翻譯給我,2026年9月我才知道判決認定的內容。我不請求任何人重新審理事實。
我不識中文。台灣自己的法律自2020年起規定,像我這樣的被告「應由通譯傳譯」。本案訴訟文書從未翻譯給我。部分庭期完全無通譯;一審卷載明,一次夜間訊問在法官以中文問我是否聽得懂中文之後逕行開庭。其他庭期雖有具結通譯,依我所述,其傳譯僅及所言之一小部分。2025年12月22日,最高檢察署否准非常上訴時未爭執上述任何一點,而以一審有法扶律師在場為由認為已足;該律師並未翻譯,二、三審我沒有辯護人。2026年4月,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告指出這是系統性問題,承受最多的是東南亞移工。我的傳票上印著:「如不識中文請自行偕同翻譯到場協助」。我唯一的「通譯」,是AI聊天機器人。
「如不識中文請自行偕同翻譯到場協助」
我可以談的五件事
有文件可查的部分
在您的節目上,我不會主張的事
形式與聯絡
視訊或音訊皆可,任何平台,任何時間(金邊,UTC+7)。英文流利;中文可簡單交談,中文節目可自行安排口譯。文件可在畫面上展示。不收費,也不要求事先審閱問題。
預約採訪 →直接預約:rosscline.com/pages/calendar
電子郵件:rosscline@gmail.com
電話 / WhatsApp:+1 (506) 321-8659
故事曾出現在
《JURIST》已於2026年9月29日刊出我的評論文章:“When Court Interpretation Failed in Taiwan, I Turned to a Chatbot”。印尼《Magdalene》已於2026年10月8日刊出我寫給在台印尼移工及其家人的投書:“Bring Your Own Translator? What Taiwan’s Law Actually Promises Indonesian Workers”。另獲採用的有:美國司法口筆譯協會部落格《The NAJIT Observer》(編輯中);《Humanising Language Teaching》(Pilgrims,預定2027年刊出);《Escape Artist》(即將刊出)。《The ATA Chronicle》邀稿的專題報導,依其編輯議定的範圍撰寫,已於2026年10月2日交稿,審稿中;《MultiLingual》雜誌的一篇文章已於2026年10月7日交稿,審稿中。本案已送達加拿大參議院人權常設委員會委員及眾議院國際人權小組委員會;另有一份向加拿大眾議院提出、關於領事服務標準的電子請願(e-7910),由我的選區國會議員列名發起人,已於2026年10月29日提交,目前正在徵集五位連署支持者。
2026年10月7日,本案紀錄成為由 BABSEACLE 與 Centre for Law and Transformative Change 共同召集的亞洲公平審判實務圓桌會議的案例;主辦單位將我的案例研究資料作為該場次的閱讀材料發送,我並就此發言。2026年10月20日,一封致台灣司法院的信函,由來自加拿大、澳洲與韓國的四位法律、口譯與司法語言學學者共同具名(第五位來自美國的學者於同日加入),經司法院電子信箱送達(案件編號 11510200006),副本送國家人權委員會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該信不就任何個案表示立場,只提出三項可以量化的請求:公布依第99條選任通譯的件數;在每一份筆錄與判決書中設置通譯是否在場的固定欄位;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2026年3月所建議的品質查核。我是召集人,不是連署人。三位連署人同意公開姓名:多倫多大學法學教授 Kent Roach;澳洲新英格蘭大學兼任教授 Diana Eades 博士;以及美國米德爾伯里國際研究學院筆譯與口譯榮譽教授 Holly Mikkelson(於送達當日加入)。另外兩位的姓名已送交司法院,僅在徵得本人同意後公開。中英文全文及送達紀錄:rosscline.com/blogs/scam/scholars-letter-judicial-yuan-delivered 與 iLearn.tw/newsbrief(第3節)。
此後:2026年10月24日,請立法院處理同樣三項要求的請願書簽署完成,並於10月29日以掛號寄出。10月29日,一份關於這個「缺失的數字」的意見書送交聯合國法官與律師獨立性特別報告員,供其撰寫移工司法近用的報告。同一天,司法院否准了我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通譯選任件數的請求:不是說這個數字不存在,而是說居住國外的加拿大人不具申請資格;訴願正在籌備中。2026年11月3日,法務部正式將同樣的問題移請司法院查處,並請司法院告知辦理情形。兩函的中文原件與英譯:iLearn.tw/newsbrief(第8節)。
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為專業口譯與筆譯工作者製作的節目《The Translation Podcast》(主持人 Daniela G. Bunoaica,倫敦的宣誓筆譯暨口譯員)將首播一段與我就本案進行的半小時對談:第16集〈當正義不說你的語言:一名外國人的抗爭〉(倫敦12:00、加拿大大西洋時間08:00、台北20:00)。背景說明與章節:rosscline.com/blogs/scam/translation-podcast-episode-16。
下載
一頁式來賓資料(PDF/Word):張貼於本頁前可來信索取。完整文件索引:iLearn.tw/newsbrief。以我自己的話講述的故事:rosscline.com/blogs/sc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