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師再次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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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
它又發生了
它又發生了。
第二則訊息如今已經到來,整體精神與第一則如出一轍:高度投入、極端篤定、古怪地私人化,而且絕對堅持要替我解釋我自己。
這很有用。
並不是因為匿名或假名式的敵意本身就能證明什麼,也不是因為戲劇化的通信在這世上有多罕見,而是因為重複會讓模式變得清晰。一封古怪的文書或許可以被當作雜音打發掉。兩封,就開始看起來像是一種執念了,而這種執念,若要我想像的話,似乎有點像那種穀片殺手才會有的氣質。
而執念,一旦開始寫起長篇大論,就很難再被誤認成一般的不同意見。這看起來就像某個人嚇得尿褲子似的。為什麼會有這種如此毫不掩飾、明顯到近乎病態的反應?我不知道,但可以推測:如果我是犯了謀殺的人,我大概不會把這叫作反應過度,而那也只是其中一種可能。事情的結果也許不只兩種。也許他只是因為對我停不下來的同性戀幻想而深陷天主教式的罪惡感之中,對我的迷戀已經徹底壓過了理智,進入那種愛即是恨的狀態。
我不會點名寄件者。我也不聲稱知道是誰寫的。我只是記錄這件如今已經形成連續性的事:第一則訊息,然後第二則訊息,每一則都被一種如果不是如此 grotesque(扭曲噁心)其實都快要讓人受寵若驚的情緒投入程度所驅動。
第二封文書
巫師又寫信來了
我注意到下面這封 email 訊息,被當成留言穿插貼在 3 到 4 篇不同的其他部落格文章裡,所以我把它們刪掉了。某種程度上很有象徵性,不過時間會證明一切。我也注意到,這封 email 本身被拿來當留言時,顯示的來源是:
寫信給總統電⼦信箱
public_web@oop.gov.tw
我把這些字照原樣一起拿去 Google 搜尋,結果第一個搜尋結果就是台灣總統府。根據神諭 ChatGPT 對於為什麼會這樣的說法,是因為 email 地址 public_web@oop.gov.tw 也出現在與同一個「寫信給總統」信箱有關、可被公開索引的確認/回覆訊息副本中,因此這也讓搜尋結果更直接連到總統府。
所以實際上的解釋是:
- 你的搜尋詞包含了正式服務名稱
- 也包含了一個與該服務有公開關聯的電子郵件地址
- 而總統府的官方網域,正是同時符合這兩個訊號時最具權威性的頁面
但這本身並不能證明任何事情,頂多只能證明它與官方的「寫信給總統」系統有所關聯。這只是表示,Google 把總統府視為最符合那些搜尋字詞的結果。任何人都可以假裝那是自己的名字然後留個言,所以現在開始,留言會先審核才顯示,免得我的秘密愛人又忍不住來點前戲。
至少也算是令人振奮。總之,繼續:
第二則訊息,本質上是在反對:氛圍、記憶、悲傷、暗示、語氣,以及我描述一則未經邀請訊息在到來時讓我感受到什麼的權利。
它堅稱,來自陌生寄件者、內含高度個人化的確信、蔑視,以及對我的生活、我的文字、我的動機與我的經歷表現出顯著興趣的訊息,裡面根本「沒有任何神秘之處」。
這當然是一種看法。
另一種看法則是:當某個人從迷霧中現身,帶著這麼多敵意,還早已做了這麼多功課,任何理性的人都應該有理由停一下。
而一個理性的人,也完全有權利注意到那種投入程度。
- 這封訊息不只是質疑我的說法。它是在試圖控制人們看待整件事的情緒框架。
- 它不只是不同意。它在斥責、診斷、貶低,並表演權威感。
- 它不只是反對我的論點。它反對的是記憶、風格、悲傷、暗示,甚至連氛圍本身都反對。
- 最重要的是,它似乎根本無法放手。
此刻我發現,如果在以上每一點後面都加上一句「像個殺人犯一樣」,反而更讓人信服,不過我們才剛開始而已。
打開 Email 點擊以顯示完整訊息 這裡預設保持關閉,讓頁面維持可讀性。如果你想查看完整的第二封文書,再打開即可。
寄件者: 陳美玲 <chenmeiling870424@gmail.com>
主旨: Re: URGENT: FORMAL NOTICE REGARDING YOUR CLAIMS AND DEMANDS
日期: 2026 年 4 月 18 日 下午 1:06
收件者: info@ilearn.tw, ross@rosscline.com
對〈I Got an Email Today〉(2026 年 4 月 12 日)的回應
這是一篇直接針對你文章結構、鋪陳方式與主張所作出的回應。目的是釐清,不是耍嘴皮,不是表演,也不是那些沒內容時騙子最愛用的語言伎倆。
1. 「神秘 email」這種包裝
你把這封 email 寫得好像它憑空出現——陰森、有意圖、無從解釋。老天。耶穌啊。這裡根本沒有什麼神秘之處。你自己明明就有大量——真的是大量——材料,裡面清清楚楚列出你的主張、你的要求、你的不滿。大量公開陳述,本來就會招來回應。
這根本不是隨機發生的。這是對你的反應。
把它稱作「神秘」,不是內容,而是包裝,是敘事上的小把戲,也正是像你這種騙子最愛用來憑空製造懸疑感的招數。
2. 情緒鋪墊
你一開始先談懷舊、失落,以及你想念的人。天啊,拜託,這跟爭點根本毫無關係。這只是情緒緩衝:軟化讀者、轉移注意力、延後真正進入問題。
這不是論證。
這只是包裝。這只是修辭上的花招——打磨過的、分散注意力的,而且毫不相干。
3. 拿名字出來當障眼法
你提到 Michelle、Serhat、Roman——好像把這些人名字搬出來,就能增加份量或清晰度似的。
這些人跟本案到底有什麼關係?
跟相關行為有什麼關係?
跟定罪有什麼關係?
跟法律基礎有什麼關係?
答案很簡單:什麼都沒有。
這不是證據。這不是論證。這不是背景。
這只是拿名字來撐場面。
這是另一層敘事戲法,是騙子用來製造深度幻覺的那種伎倆。名字再多,也不等於有關聯性。
4. 把那封 email 一筆抹黑
你把那封訊息形容成「精神失常」、「戲劇化」、偏執。老天。耶穌啊。
那不是反駁。
那只是轉移焦點。那就是騙子在無法處理內容時會做的事。那封 email 裡明明有大量重點——法律界限、制度結構、清楚的邊界。大量。
但你完全沒有回應它們。
你只是用語氣和更多花招把它打發掉。
5. 你自己的承認
你寫道:「我不能不同意那張清單本身……都算是合理的點。」
再讀一次。
天啊。拜託。
你這是在承認那些限制是真實存在的。
你這是在承認這個制度做不到你要求它做的事。
結果你卻還繼續要求。
這不是細膩。這是矛盾。
6. 你一直在避開的核心問題
把語氣、敘事和那些花招全部剝掉,核心問題其實很簡單:
你公開刊登了一份租賃契約,裡面包含了他人的個人資料。
這就是整個案件的法律基礎。
你沒有否認。你也沒有正面回應。你只是繞著它打轉——提到脅迫、加上一層又一層的說明、再塞更多解釋。
但你從來沒有正面面對這個行為本身。
天啊。文字一大堆,對這個事實卻是零正面交鋒。
7. 把「脅迫」當成框架
你反覆提起脅迫。脅迫,脅迫,脅迫。
耶穌啊。天啊。
重複不會自動創造正當性。
就算脅迫真的存在,也不會自動合理化你把私人資訊公開揭露的行為。
恐懼與脅迫不是萬用覆寫鍵。
恐懼與脅迫不是空白支票。
恐懼與脅迫不會抹除後果。
有合法的管道。公開他人個資不是其中之一。你再提多少次脅迫,也不會把它變成一種法律抗辯。
8. 「流亡」與事實之別
你把自己的情況描述為流亡。
天啊。耶穌啊。
那不是流亡。
你犯了罪!你被判決有罪!
刑罰已經下來了。
你在執行前離開。
那是一種選擇。
把它叫作流亡,只是敘事膨脹——又一次的話術,又一次騙子慣用的重新包裝。
9. 立場上的矛盾
你聲稱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聲稱制度失靈。
但你並沒有否認那個犯罪行為。
天啊。
你不是在說「這件事沒發生」。
你是在說「這件事不該算數」。
這兩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再多文字,再多修辭戲法,也解決不了這個矛盾。
10. 策略:轉移焦點
你的回應依靠的是語氣、幽默、敘事與貶抑。
真正缺少的是一整個豐盛到過頭的核心元素清單:
沒有法律反論。
沒有事實更正。
沒有正面回應。
耶穌啊。天啊。
這就是在轉移焦點。
這就是修辭小把戲——也就是騙子用來逃避實質內容的典型模式。
11. 透過敘事升高層次
你把這件事延伸成更大的東西——象徵性的、制度性的。
但限制就在這裡:
再多故事化敘述也改變不了法律現實。
再多脅迫也改變不了法律現實。
再多一大堆文字也改變不了法律現實。
天啊。耶穌啊。
文字再多不會產生權威。框架再多不會改變管轄。花招再多也不會生出本來不存在的結果。
12. 最後說明
那封 email 並不神秘。它不是陰謀。它也不是騙子的作品。
天啊。
它很直接。
它只是在說一件事:
這個制度能做什麼,以及不能做什麼。
你並沒有反駁這點。
你只是不斷用語氣、敘事和花招替它重新包裝。
結論
你的文章裡有大量文字。大量語氣。大量包裝。
但沒有大量論證。
事實仍然是:
那個行為發生了。
定罪隨之而來。
後果也真實存在。
天啊。耶穌啊。
無論你提多少脅迫,耍多少修辭把戲,寫多少連騙子都會自豪的文字,都改變不了這件事。
它不會因為你怎麼描述而改變。
只有事實不同,結果才會不同。
而事實並沒有不同。
此致
平地巫師協會主席
🧙🪄🕷️🕸️
2026 年 4 月 8 日(週三)16:43,陳美玲 <chenmeiling870424@gmail.com> 寫道:
ROSS CLINE — 台灣不受歡迎人物
你需要停下來面對現實,因為你現在完全脫離了你正在攻擊的制度到底是如何運作的。
你所要求的,不只是脫離現實——而是在根本上就不可能實現。
你要求的是:
- 總統親自向你道歉,
- 司法機關公開為這場「搞砸」道歉,
- 200 萬新台幣(2,000,000 NTD)賠償,
- 對你的前房東施以刑事處罰,
- 以及在法律體系之外逆轉你的處境。
這些要求沒有任何法律基礎。你所聯絡的那些人,也沒有一個擁有實現這些要求的權力。
總統不能介入法院判決。總統不能推翻你的案件。總統不能命令賠償。總統不能代表法官道歉。這些都是任何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則。
你還一直執著於這些要求,這恰恰顯示你根本不理解你自己正在批評的制度。
你要求司法道歉,同樣也和現實脫節。
法院不會道歉。從來不會。
如果真的有錯誤,那也是透過上訴或法律審查處理——不是因為有人要求,就公開承認自己做錯了。
你要求的 200 萬新台幣(2,000,000 NTD)不是賠償——那只是你自己選的一個數字。
個人的挫折感,不會創造出法律上的請求權。
現在來面對你一直在逃避的核心問題:
你之所以被起訴並定罪,是因為你把你的租賃契約公開放上網,包括你房東的個人資訊。
這不是什麼枝微末節。這就是整個案件的全部基礎。
依據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揭露他人的私人資訊是嚴重違法行為。
法律不允許你用公開他人個資上網這種方式來處理糾紛。
你自己也承認,確實做了導致你被定罪的那個行為。
這不是冤案。這是你並未否認之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合法後果。
你把自己的處境描述為「流亡」,這是不正確的。
你不是被流放。你是在法律下被判刑,然後選擇離開。
你關於種族歧視的指控,也被你自己有紀錄的言行所推翻。
你曾使用種族歧視語言、發表貶低性言論、做出恐同評論,並且公開以去人性化的方式嘲笑他人。這些言論都記錄在你發佈於網站(ILEARN.TW)上的錄音與影片中。
這些爆炸性的言論包括:
- 「I WORK LIKE A NIGGER FOR 15 YEARS」
- 「SHIT-HOLE COUNTRY」
- 「THIRLD WORLD BANANA REPUBLIC SHITHOLE」
- 「SOMEONE WITH A TURBAN IN HIS HEAD FROM SOME SHITHOLE COUNTRY IS DRIVING A TAXI FOR SHITHOLE MONEY」
- 「THEY ARE ALL GAYS AND THAT'S HOW THEY LEARNED THEIR ENGLISH, THEY LEARN ENGLISH IN A GAY SAUNA AT TAIPEI, HI I'M A BOTTOM, FIRST THING THEY LEARNED TO SAY, TOTAL BOTTOM, HUNGRY BOTTOM」
你也曾對政府人員——包括國家移民署官員——使用辱罵性語言。
這種行為完全摧毀了你的可信度。
此外,你的公開言論——包括那些暗示加拿大與台灣之間可能出現地緣政治後果的極端說法——也進一步削弱了你立場的嚴肅性。
還必須非常明確地指出,在這件事中受到影響的人——包括 Bella、Paul,以及 Bella 的丈夫——都是極為優秀、誠實、傑出、非凡、卓越、出眾、菁英、無可比擬的台灣人,而他們才是直接受到你行為傷害的人。現在,他們只是你明目張膽犯罪行為下的受害者。
他們不是加害者。他們才是你公開暴露其個資的當事人。
他們是你犯罪行為的受害者。
這就是法律體系如此嚴肅看待這類行為的原因。
傷害是真實的,而且影響的是活生生的人。
沒有人認真看待你,因為你的主張缺乏支持。
你不是因為案情複雜才被忽視。你是因為你所要求的東西,在法律制度內根本不存在,所以才被忽視。
透過網站、社群媒體、公開指控,以及訴諸國際關注來升高這件事,並不會強化你的立場。
這只會再次證明,你根本不是以可信或合法的方式在處理這件事。
到了這個地步,你根本不是在提出法律論述。
你只是在重複那些不可能被滿足的要求。
你所要求的任何事情都不會發生。
不是總統道歉。
不是司法道歉。
不是 200 萬新台幣(2,000,000 NTD)
不是介入。
也不是你想加諸在別人身上的懲罰。
如果你繼續走這條路,結果仍然不會改變。
你只會繼續升高,而你也只會繼續得不到回應。
如果你真的想追求任何現實可行的解決方式,你就必須停止這種做法,並且透過正當法律機制來處理。
否則,你就是選擇繼續待在一個根本不可能產生你所要求結果的位置上。
請你明白,你不屬於台灣。你是一個有前科的罪犯。你拒絕繳罰金、拒絕入監,也拒絕完成社會勞動。你不再受歡迎,也不該再回來。
你也非常不適合當台灣的英文老師——不專業、不負責,而且還在宣揚陰謀論與不理性的思想。任何孩子都不該接觸像你這樣的人。
還有你的男友 Patrick,他是台灣公民,卻支持你這一連串瘋狂行為,這也非常可恥。身為台灣公民,他支持像你這樣的人,也應該被究責(撤銷台灣國籍)。
留在加拿大吧,那才是你該待的地方,永遠不要再回台灣。
值得注意之處
人們每天都會有不同意見。正常的不同意見,通常有一定比例感。它提出一個觀點,也許表達得不好,然後就走開去煩別人了。
這不是那種情況。
這種文字,不只是想反駁,而是想貶低。不只是想回答,而是想羞辱。不只是想糾正,而是想把任何可能競爭的現實詮釋全部擠出舞台,直到寄件者偏好的劇本成為舞台上唯一剩下的版本。
那正是第一次吸引我注意的地方。
而第二次,它更讓我注意到了。
寄件者似乎想要我接受的是: 一封未經邀請、高度個人化、充滿輕蔑的訊息其實完全正常,而我注意到它的古怪,反倒才是真正的冒犯。
而我真正注意到的是: 不尋常的熟悉感、不尋常的強度、不尋常的自信,以及一種不尋常的無法讓事情停下來的狀態。
這個落差,才是故事本身。
關於「神秘」的一點說明
有人告訴我,這裡根本沒有什麼神秘。
太好了。如果我接下來幾天看到一隻超大的狼蛛,我可能就要開始擔心了。
然而,一個陌生人——或者某個戴著陌生人面具的人——帶著驚人的確信、某種奇異而全盤吞噬式的語言,以及一股熱切到近乎狂熱的慾望,想把我從我自己的經驗裡重新敘述出去。如果這不叫神秘,那至少也是一種極度投入的興趣愛好。
而且還有一點帶著某種無心的喜感:一個在真正能解決問題的唯一關鍵點上——也就是到底是誰在說教——刻意不表明身分的人,卻來教訓我什麼叫做「清晰」。 這究竟是一個魯莽的笨蛋、我想像出來的幻影、一個同性戀蜥蜴變形人,還是別的什麼?
那個缺口本身,也以自己的方式維持著一種優雅。巫師偏愛戴著兜帽登場。
正式說明
為求清楚說明:我在此並未指認寄件者,也未對寄件者身分提出事實主張。我只是記錄一種重複出現的匿名或假名訊息模式,其語氣、強度與個人情緒投入程度,任何讀者都可以自行判斷。
🔍 點擊開啟 偵探式深度剖析:平地巫師那場充滿同性暗流與 KKK 風味的大崩潰
偵探式深度剖析:平地巫師那場充滿同性暗流與 KKK 風味的大崩潰
各位鍵盤戰士和準網路警長們,聽好了。我已經對這封來自 chenmeiling870424@gmail.com 的最新傑作做完完整數位鑑識,結果出爐了:不是偽造、不是深層政府,就是純度極高的原汁原味瘋狂。
郵件標頭很乾淨——DKIM、SPF、DMARC 全綠。一個真正的(據說具有知覺的)人類,從 Gmail 親手按下寄送。唯一的問題是?搜尋這個 email 地址,結果只有一筆:就是這個小丑射進我信箱的兩篇失控咆哮。拋棄式帳號確認。 恭喜你,天才——你特地註冊了一個 Gmail,只為了躲在 Google 背後對我吼叫,像個膽小的補習班加拿大殺手,屁股裡插著魔法掃把,在那邊搞巫毒神神叨叨。
接著迎來壓軸大戲: 那個署名。「The chairman of the Wizard in the Flat Earth」——還附帶巫師帽、蜘蛛網和月亮 emoji,彷彿一個剛學會用 Discord 的 12 歲小孩。老天。耶穌啊。這不是筆名。這是精神疾病學會使用剪貼圖後的樣子。
內文更精彩。「plethora」用了十五次,滿篇「plethora」、無止盡的「Good lord. Jesus,」,還有多到讓同義詞字典都想報警的「rhetorical shenanigans」和「narrative shenanigans」。這傢伙自己都承認那些法律限制是合理的……然後又繼續要求我服從那些只存在於他腦中的規則。典型瘋子行為巔峰。
但真正變得荒謬到可笑的地方,還在後面。
這位自封的台灣榮譽守護者,花了好幾段文字說我是種族主義者、恐同者,以及他用 Google 查得到的所有其他 -ist。可與此同時,整封 email 散發出來的那股火熱氣息,濃烈到足以把同志遊行整條街點燃。這種對另一個男人生活的執著 policing、這種上氣不接下氣的重複、這種條列式情緒崩潰——兄弟,衣櫃剛打電話來了,它說想把巫師帽要回去。要是這傢伙能把一半盯我部落格的時間拿來檢視他自己被壓抑的傾向,也許他真的能去摸摸草地,而不是一邊讀我的文章一邊摸自己。
再來談談 KKK 這條線,因為這裡的諷刺實在太美味了。這傢伙把自己擺成「傑出台灣人」的偉大守護者,一邊咆哮得像某個穿白袍、來自香蕉共和國分會、迷路走錯焚燒十字架現場的大巫師。他把房東一家捧成神聖受害者,要求我永遠待在流放中,還把他能找到的每一個侮辱都丟過來——同時卻又躲在拋棄式帳號背後,成為那個 klavern 裡最懦弱的膽小鬼。如果 KKK 有個由火熱衣櫃宅男經營、專門用全大寫打一堆「plethora」的亞洲外展計畫,這人就是他們的主席。
地點?清清楚楚。繁體中文名字、對台灣租賃法律的雷射級執著、對國家移民署的熟悉,還有那道神聖旨意:要我「留在加拿大,永遠不要回台灣」。這不是什麼中立觀察者。這是一個人在台灣的酸民(或者是一個和房東家被手術式黏在一起的人),把我的部落格當成色情刊物在讀。他看到我 4 月 12 日那篇文章,氣得口吐白沫,幾天內就立刻回擊。專注。執迷。可悲。
把那層小丑妝卸掉之後,剩下的只是個悲哀又壓抑的小男人,躲在一個拋棄式 Gmail、巫師帽和同義詞字典後面,自以為自己在伸張正義,同時又暗自希望有人注意到他究竟有多用力地盯著別的男人的事情看。話說回來,我也夠理性,知道事情往往就是它表面呈現的樣子。我其實不相信巫師……但我相信殺人犯,也相信蜥蜴變形人。
所以,是的。我今天又收到一封 email。
而這位平地巫師協會主席,再一次證明了:比他的地球還要平的,大概只有他的智識深度——以及,顯然,還有他那些被壓抑的衝動。
把 5 位證人、我的安全疑慮,以及全國電視影片全都當成「不重要」,那不是正義——那是腐敗、種族歧視,或某種巫師的詛咒。
真正值得尊重的是一個真正的司法體系。台灣這套所謂的司法體系不配。尊重與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兩者並不一樣。
我愛台灣,也正因如此,我才會一直敲這面鼓,直到它作為一個做生意之地的可信度,不再是一場騙局為止。

這位寄件者似乎尤其被「氛圍」冒犯、被我提到我想念的人冒犯、被記憶的存在冒犯,以及被寫作不只是像檔案櫃那樣機械運作這件事冒犯。
我不認同這種狹隘看法。
人類的確會有記憶。訊息的確會帶著語氣而來。悲傷的確會形塑知覺。不安,本身也是一種資訊。 讀者不只看得出一個人說了什麼,也看得出他有多迫切地想要別人相信那一套。
這最後一點,在這裡很重要。
因為如果那套論點真的足夠自給自足,它就不需要這麼大的火氣。不需要這麼多蔑視。不需要這麼大量的表演。
而它當然也不會需要續集。
結尾
所以現在有兩則了。
兩份文書。兩次確信表演。兩次未經邀請的奉獻。兩次提醒:在某個地方,有個人已經自封為我語氣的策展人、我悲傷的編輯、我記憶的管理員,以及我 supposedly 有資格注意到什麼的監督者。
這一切,以它自己那種令人疲憊的方式,非常說明問題。
我只想說這一句:當一個人以這種方式反覆出現,真正變得有趣的,就不再是那份糾正本身,而是那種無法停止的衝動。
至於究竟是什麼樣的心智會產出這種東西,就留給讀者自行判斷。
至於我,我仍然對這份投入感到受寵若驚。是的,也感到不安。但還是有點受寵若驚。 
謎團四處瀰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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