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Magdalene:《自带翻译?台湾法律对印尼劳工的真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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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档案 · 2026 年 10 月 9 日发布 · 2026 年 10 月 11 日更新
Magdalene是印度尼西亚的网络杂志,已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发表了我的评论文章。这篇文章写给在台湾的印尼劳工,也写给留在家乡、某天可能接到他们惊慌来电的家人,是我写过的最实用的一篇:案件是实例,其余部分讲的是,当警方或法院介入、而你看不懂手中文书时,应当点名要求什么。编辑建议以英文评论文章的形式刊出,再由他们译成印尼语供读者阅读;英文版先行发表。这是十天内第二次在外部媒体发表文章,第一次是 9 月 29 日的 JURIST.
《自带翻译?台湾法律对印尼劳工的真实承诺》——Magdalene,2026 年 10 月 8 日,作者 Ross Cline。约 1,200 字。插图:Karina Tungari。
作者自述
“要求我到台湾监狱报到的传票上印着一句话。那是中文,所以得有人念给我听。它写道:如不识中文,请自带翻译。”
——摘自 Magdalene 评论文章
为什么是印尼
印尼人是台湾最大的移民群体,约 32.9 万人,其中许多是在私人家庭中从事看护工作的女性。台湾国家人权委员会在 2026 年 3 月报告指出,外籍被告未必能获得口译员或翻译文书,没有人核查所得到的口译是否准确,而受影响最大的是来自东南亚的移工。如果这项保障连对一位有积蓄、有双语朋友、在台湾生活了十五年的加拿大人都落空了,读者就可以掂量一下,对于一位在警局待了一夜后独自站在法庭上的看护工,它意味着什么。这就是整篇文章的全部论点,我用一个段落讲完,好让其余部分都能落到实处。
文章告诉劳工该要求什么
七件事,每一件都用书记官听得懂的话来说,因为“帮帮我”不是任何人能据以行动的请求,而第 99 条是:
- 请说出这句话,并请法院记录下来:“我不懂中文。我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99 条请求提供口译员。”如果庭审在没有口译员的情况下开始,请再说一遍,并要求将这一请求记入笔录。
- 在你回答任何问题之前,要求通过口译员向你说明起诉书、判决书以及法院交给你的每一份文书。保留每一份文件,即使是你看不懂的;把它们拍下来,发给看得懂的人。
- 拨打 1955,这是台湾劳动部为移工设立的 24 小时专线,提供印尼语服务。
- 联系你自己国家的机构:印度尼西亚驻台北经济贸易办事处(KDEI)设有公民保护职能。
- 向法律扶助基金会询问其面向外国人的服务,并要求以书面方式答复。
- 向移工服务中心求助;教会开办的中心熟悉法院的运作。
- 盯紧时间:刑事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只有二十天的上诉期,即使送达的是中文文书也一样。
这七行内容已制成一页的卡片,有英文和中文版本,越南语、印尼语、泰语和他加禄语版本将陆续推出。可免费复制;请来信向我索取。
确切陈述的案件记录
法院认定,2021 年我在与房东发生纠纷期间,在网上发布了含有她个人资料的文件,其中包括我们的租约,且部分内容在网上留存了数月。我自己的说法是,租约本身只在网上停留了大约两天,而我在 2024 年 3 月就这一点申请传唤的证人始终没有被传唤。台湾对《个人资料保护法》适用刑事处罚:我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最高法院确定。我看不懂判决书,也没有人为我翻译过;直到 2026 年 9 月我才知道其中写了什么。我并不是要求任何人重新审理事实。
关于语言:诉讼中没有任何文书曾为我翻译。有些庭审完全没有口译员;法院自己的卷宗记载,2023 年 2 月的一次夜间庭审,在法官用中文问我是否听得懂中文之后照常进行。在另一些庭审中有宣誓的口译员在场,但据我所述,只传达了所说内容的一小部分。法律扶助律师出席了一审,但并未提供口译;二审时我没有律师。2025 年 12 月,最高检察署在拒绝重启本案时,对这些情况没有提出任何异议;2026 年 9 月它再次拒绝,并写道,是否使用口译员对结果没有影响,因为我自己在没有口译员的情况下写的上诉状并没有主张它有影响。
公开更正一处。已发表文章的一个段落沿用了我初稿中较早、较宽泛的措辞(“从未为我指派口译员”;检察官“确认了这两项事实”)。我已于 9 月 20 日把精确的段落,也就是上面这一段,发给编辑,并请他们替换。无论在哪里,我所坚持的都是这个精确的版本。
目前进展
台湾一家冤案救援基金会正在审查卷宗,预计 11 月至 12 月出具书面结果;10 月 8 日,一份比较英格兰、澳大利亚、新加坡、尼日利亚和加拿大法院如何处理口译失误的说明已加入该卷宗。与法律扶助基金会的第二次咨询已预约在 10 月 23 日。10 月 7 日,这份记录成为一场亚洲公平审判从业者圆桌会议的案例。一封致台湾司法院的公开信,由口译学、司法语言学和刑事司法领域的学者联署,提出三项可衡量的要求,目前已有来自三个国家的三位联署人,并获得台湾一个人权协会的背书;正在筹备于 10 月 20 日递交。已经以传真方式向两位立法院委员寄出信函。在加拿大,一份由我所在选区的国会议员担任提案人的众议院电子请愿,已凑齐五位连署支持者,正等待他授权。另有两篇文章,一篇投给翻译期刊,一篇投给语言产业杂志,正由各自的编辑处理。
写作之后的新情况:10 月 9 日,加拿大全球事务部依据《隐私法》公开了我完整的领事档案;档案的内容请见 《551 页:加拿大做了什么,没做什么》.
文件
- iLearn.tw/newsbrief ——文件及其工作用英文译本:两封检察官来函、庭审记录、传票、判决书。
- 新闻页面 ——一分钟了解本案、全部案号,以及一段短视频。
- JURIST 评论文章 ——写给法律人的论证,附有编辑提供的法条链接和人权委员会报告链接。
你可以做什么
如果你认识在台湾的印尼劳工,或者他们会阅读的教会、庇护所、工会或脸书群组,请把 Magdalene 的链接发给他们;编辑拿到印尼语文本后,印尼语版会随后发布。如果你在领事馆、法律扶助机构或移工服务中心工作,这张卡片可以随意打印。如果你是记者、播客主持人或研究人员,我在金边,随时可以视频联系。
有两件事我到处都会说明:我的信函和这些文章是在 AI 协助下、依据我自己的文件准备的,每一项事实都由我本人核对;另外,2025 年我曾公开依赖对一封官方信函的错误翻译,并在得到书面澄清后更正了记录。以中文原件为准;我的译文仅为工作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