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2026 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審查報告:一份關於強迫流離失所與比例正義的人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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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提交文件 · ICCPR / ICESCR 第四次審查
臺灣 2026 年 ICCPR / ICESCR 審查:關於我案件的人權提交文件
2026 年 5 月,臺灣將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舉行第四次國際審查會議。這次審查是一個重要時刻,應該追問:臺灣的人權承諾在實務上是否提供了有意義的保護,尤其是在國內法律救濟已經窮盡後,仍然存在嚴重疑慮的情況下。
我已為審查委員、民間社會組織、記者、法律倡議者、學者,以及任何關心臺灣落實國際人權標準的人,準備了一份英文與繁體中文雙語提交文件。
核心問題很簡單:
因多年前一項輕微且孤立的行為,而將一個人強制逐出他親手建立的家園,是一種任意、嚴重不相稱且殘酷的制裁——與國際公認的司法標準和基本人權保障不相容。
這份提交文件並不是要求臺灣行政部門干預司法獨立。它提出的是另一個更重要的人權問題:
如果每一項這類疑慮都能僅以「司法事項」為由而被駁回,那麼臺灣 ICCPR 保障在實務上的意義就變得不確定。人權承諾不能只是公開宣示。當後果嚴重、不相稱且足以改變一個人的人生時,它們必須提供某種有意義的審查途徑。
這是最關鍵、最應該分享的文件。如果你計畫在 2026 年 5 月審查會議期間親自協助,請下載、列印並攜帶這份雙語 PDF。這正是應該請審查委員、非政府組織、記者、法律倡議者與人權官員閱讀的提交文件。
一個難得的協助機會
這段審查期間創造了一個短暫但有意義的機會。任何熱愛臺灣、關心人權,或相信此事殘酷且不相稱的人,都可能透過確保這份提交文件在正確的時刻送到正確的人手中,而產生幫助。
提供協助並不意味著攻擊臺灣。它意味著要求臺灣實踐自己選擇承諾的人權義務。它意味著幫助一位選擇臺灣作為家園、在那裡建立生活,並且仍然相信臺灣能夠做得更好的人。
如果這個時刻過去而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糾正的機會可能會變得困難得多。如果正確的人閱讀了這份提交文件、轉發了它、提出了一個問題,或將它放到審查者面前,這可能會有所影響。
為什麼這件事重要
我的案件引發了關於比例原則、公平審判權、證據完整性、外國居民脆弱處境、家庭與社群分離,以及法院程序結束後缺乏有效救濟等疑慮。
它也提出了一個更廣泛的制度性問題,而這個問題應該受到臺灣、民間社會、國際審查者,以及任何關心人權者的重視:
司法獨立是否可以被用作完全屏障,阻擋所有人權疑慮,即使其結果看起來是任意、不相稱且具破壞性的?
我相信臺灣能夠做得更好。這就是為什麼我仍然持續要求審查、糾正,以及嚴肅的人權回應。
誰應該看到這份文件,以及何時看到
最有用的即時行動,是在 2026 年 5 月臺灣 ICCPR / ICESCR 審查程序之前與審查週期間,將這份提交文件放到與該程序相關的人士面前。
- 最高優先機構:臺灣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監察院,尤其是參與 ICCPR / ICESCR 獨立意見、申訴受理與後續處理的工作人員或委員。
- 最有用的具名注意對象: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菊主任委員或紀惠容副主任委員。
- 最佳親自遞交地點:國家人權委員會/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2 號 1 樓。郵寄前請確認目前的郵遞區號。
- 最佳申訴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00。
- 最佳審查週時段:2026 年 5 月 11 日至 13 日,尤其是非政府組織對話時段,以及涉及審查委員會、立法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的聯合會議。
實務建議:任何在審查期間身在臺北的人,都應攜帶雙語 PDF 與一頁式說明函。最有力的請求不是「請推翻法院判決」,而是:請指出,當國內救濟已經窮盡但仍然存在嚴重 ICCPR 疑慮時,究竟有什麼有效的人權審查機制存在。
5 月 11 日
開幕日。尤其重要,因為兩個委員會都會出席,並且安排了與立法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及非政府組織的會議。
5 月 12–13 日
重要的 ICCPR 場次,涉及平等、公平程序、自由、遷徙、隱私、家庭生活及相關保障,且每場次後皆有非政府組織會議時段。
5 月 15 日
提出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這對於在最終建議發布前,確保核心問題被看見很有幫助。
人們可以如何協助
請將此頁面或 PDF 提交文件分享給任何與人權法、新聞工作、民間社會、學術界、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臺灣 ICCPR / ICESCR 審查程序,或關心公民在海外面臨嚴重權利問題的加拿大公職人員有關的人。
最重要的是提出這個問題:
這是一個有限且具有建設性的問題。它不要求任何人接受我對每一項爭議事實的解讀。它問的是:當一個人主張在普通法院程序結束後,仍遭受不相稱且足以改變人生的後果時,臺灣的人權框架是否有一個有意義的答案。
對任何關心臺灣國際聲譽、法律發展、外國居民待遇或人權可信度的人來說,這是一個機會:將一個痛苦的個案轉化為臺灣應該願意回答的建設性問題。單是司法機關寄來的大量含糊難解郵件,其數量本身就已經荒謬到近乎犯罪。究竟法律教育出了什麼問題,才會讓明顯的安全疑慮——那種已經出現在全國電視新聞上的疑慮——看起來對案件並不重要?
不。我拒絕相信我移民到的是一個由種族主義野蠻人組成的國家。不,不,不。臺灣可以做得比這更好。
重要背景連結
若想了解更多脈絡,此頁面提供主要背景、時間軸、媒體脈絡與支持資料:
感謝任何願意閱讀、分享、轉發,或將此議題提交給可能協助確保臺灣人權承諾被視為真正義務而非象徵性語言之人士的人。如果你也相信臺灣可以做得比這更好,請為臺灣挺身而出,努力促成此事獲得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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