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ranslation Podcast 第16集:〈當正義不說你的語言:一名外國人的抗爭〉(11月13日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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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檔案 · 2026年11月6日發布
The Translation Podcast(翻譯播客)是 Daniela G. Bunoaica 為筆譯與口譯工作者製作的節目,如今以本案作為第十六集。〈當正義不說你的語言:一名外國人的抗爭〉將於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倫敦時間12:00在 YouTube 首播。這是這份紀錄第一次以對談的方式,講給當年缺席的那個專業聽:那些坐在被告身旁、把每一句話傳過去的人。Daniela 唯一的條件是只談程序與語言,不談政治;這半小時正是如此。
「第16集 | Ross Cline | 當正義不說你的語言:一名外國人的抗爭」——The Translation Podcast 第二季,主持人 Daniela G. Bunoaica,倫敦的宣誓筆譯暨口譯員。2026年10月錄製。播出後也會上架 Spotify。
我自己的話
「我的痛苦,不必白費。」
——本集內容,節目說明中引述
這段對談談了什麼
Daniela 問的是口譯員會問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比記者問的更好。不是「你發生了什麼事」,而是:在刑事程序的哪一個階段,語言協助本來應該到位,又是在哪一個階段失靈?處理書面文件的筆譯員,和在法庭上處理口語的口譯員,差別在哪裡,被告為什麼兩者都需要?當問題以摘要的形式傳到你耳中,你在法庭上回答,意味著什麼?面對一份你讀不懂的判決書,AI 系統做得到什麼、做不到什麼?還有,給正在收聽的口譯員:站在法官席另一邊的那個人,真正需要你給他什麼?
所以這半小時,從2021年我與房東的糾紛和一場拖了四年的案件說起,經過那場以「我聽得懂一點」為由照常進行的庭期、那張寫著「請自行偕同翻譯到場」的傳票、我在沒有律師也沒有通譯的情況下自己寫的上訴,以及成為我唯一「讀者」的聊天機器人,一直講到其中兩個機器人對同一份公文的解讀出現分歧、而我公開更正自己的那一刻。結尾落在 Daniela 希望的地方:一個在國外面對法律程序的人,應該指名要求什麼;以及為什麼專業的法律翻譯與法庭口譯不是一種禮遇,而是整場審判所立足的根基。
章節(取自節目說明)
- 00:00 開場:一名外國人的正義之爭
- 01:10 Ross Cline 的故事:在一個國家的十五年,與一場法律糾紛
- 03:11 身為外國人,如何在法律體系中摸索
- 05:35 未翻譯的法院文書與缺席的通譯
- 07:09 四年訴訟的情緒代價
- 08:43 法庭口譯:當語言協助不足時
- 09:40 筆譯員與口譯員:有什麼不同?
- 11:24 在外國法庭為自己辯護
- 12:09 聽懂法庭程序的難處
- 14:01 AI 能準確翻譯法律文件嗎?
- 16:55 當 AI 模型意見相左:ChatGPT 對 Grok
- 18:04 用 AI 檢視法庭錄音與口譯
- 20:00 司法近用與語言協助的重要性
- 22:35 當語言隔閡讓警方調查更複雜
- 24:44 文化差異與異鄉生活
- 27:59 個資保護與分享資訊的法律後果
- 28:46 給在國外面對法律程序者的建議
- 30:30 專業法律翻譯與法庭口譯為什麼重要
- 31:59 結語:讓司法近用成為優先事項
這一集為什麼重要
到目前為止,關於本案發表的其他內容都是文字:在 JURIST 寫給律師的評論、在 Magdalene 寫給在台印尼移工的投書、送交聯合國的意見書。這一集是一場對談,對談的對象是專業口譯員,聽眾是專業的口譯員與筆譯員。Daniela 的聽眾,正是在我的案件裡沒有人做到的那份工作的執行者;當口譯只傳達一部分、而法庭上沒有人能查核時,被告失去了什麼,他們比任何記者都清楚。只要台灣或任何地方有一位法庭通譯聽了之後,決定在跟不上的時候告訴法庭、而不是改用摘要,這半小時就值得了。
有一件事,半小時談程序的對話裝不下,所以我在這裡說,因為從外面看,一個英文老師執著於程序細節或許顯得奇怪:我想家。台中是我十五年的家。我的乾兒子在那裡,我已經兩年沒見到他;我最好的朋友在那裡,還有一群把我當成家人的人。我想回家,但我不想帶著一本我讀不懂、也從來沒有人為我翻譯的判決回去。這就是我全部的動機,也是我堅持下去的原因。
紀錄,精確地說
法院認定,2021年我與房東發生糾紛期間,在網路上張貼了含有她個人資料的文件(包括我們的租約),而且部分內容在網路上留了數月。我自己的說法是:租約本身只在網路上放了大約兩天;而我在2024年3月就這一點聲請傳喚的證人,從未被傳喚。台灣以刑事手段執行《個人資料保護法》:我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2024年10月16日在最高法院定讞。我讀不懂判決書,也從來沒有人為我翻譯;我直到2026年9月才知道判決寫了什麼。我不要求任何人重新審理事實,在節目中也不就事實爭辯。
關於語言:整個程序中,沒有任何一份文書被翻譯給我。有些庭期完全沒有通譯;法院自己的卷宗記載,2023年2月有一場晚間庭期,是在法官用中文問我是否聽得懂中文之後照常進行的。在其他庭期,有宣誓的通譯在場,但就我所能理解,所傳譯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法律扶助的律師在第一審出庭,但並不負責翻譯;上訴時我沒有律師。最高檢察署兩度否准非常上訴(2025年12月、2026年9月);兩函均未否認上述事實,第二函稱使用通譯與否顯然不影響事實之認定及判決之結果,理由是我在沒有通譯的情況下自己寫的上訴書,並未主張這一點。
關於節目說明的一點補充。章節標題是 Daniela 下的。其中一個標題提到「檢視法庭錄音」;精確的說法如上:我的庭期唯一的錄音是法院自己的錄音,我並未取得,所以 AI 系統讀的是文件,不是口譯。
目前進展
2026年10月20日與21日,來自加拿大、澳洲、韓國與美國的五位法律與口譯學者——其中包括多倫多大學的 Kent Roach、新英格蘭大學的 Diana Eades 與米德爾伯里國際研究學院的 Holly Mikkelson——致函台灣司法院,提出三項可以量化的要求:每年公布依《刑事訴訟法》第99條獲得通譯的被告人數;在每一份筆錄與判決書中記載有無通譯;建立品質查核機制,從保存開庭錄音至上訴期間屆滿開始。10月24日,請立法院處理這三項要求的請願書簽署完成,並於10月29日以掛號寄出。10月29日,一份關於這個「缺失的數字」的意見書送交聯合國法官與律師獨立性特別報告員,供其撰寫移工司法近用的報告。同一天,司法院以「居住國外的外國人不具申請資格」為由,拒絕了我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提出的統計申請;司法院並未說這個數字不存在,我正對該決定提起訴願。11月3日,法務部正式將同樣的問題移請司法院查處,並請司法院告知辦理情形。
在台中,關於再審卷宗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已排定於11月16日。在加拿大,向眾議院提出、關於領事服務標準的電子請願 e-7910 正在徵集五位連署支持者。另有兩篇文章在編輯手中;而協調《世界語言權利宣言》修訂共同意見書的學者們,也邀請我加入他們的起草小組。
文件
- iLearn.tw/newsbrief —— 全部文件,附英文工作譯本:檢察署的兩份函、開庭筆錄、傳票、判決書、學者信函、法務部的移文單。
- 媒體頁 —— 六十秒看懂本案、所有案號,以及如何預約採訪。
- JURIST 評論 —— 寫給律師的論證。
- The Translation Podcast 的 YouTube 頻道 —— Daniela 的頻道;本集11月13日在此首播。
你可以做什麼
在 YouTube 頁面按下鈴鐺,開播時你會收到通知;如果可以,請當天就看,首播的成敗往往取決於第一個小時。把它分享給你認識的任何口譯員、筆譯員或語言老師,分享時標記 Daniela(@dgbromaniantranslation);是她促成了這一切,她值得更多觀眾。如果你是任何地方的法庭通譯,我很想知道你的看法,請透過媒體頁寫信給我。如果你是記者、Podcast 主持人或研究者,我人在金邊,任何時間都可以視訊。
有兩件事我在每個地方都會說明:我的往來信件與這些文章,是以 AI 工具協助、依據我自己的文件撰寫的,每一項事實都由我親自核對;而在2025年,我曾公開依據一份官方函件的錯誤翻譯發言,並在收到書面澄清後更正了紀錄。以中文原件為準;我的譯文是工作譯本。